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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儒阴法

阳儒阴法

胡泳 2013-08-29
纵观中国历史,自秦朝统一六国后,荀子的又儒又法理论深为统治者所喜爱,逐渐成为统治者治世之策,进而成为中国政治传统的精髓。自西汉时期开始,“阳儒阴法”逐渐成为统治者治世之策,进而成为中国政治传统的精髓,有人称之为“中国政治最重要的隐蔽结构和潜规则”。

    

    自西汉时期开始,“阳儒阴法”逐渐成为统治者治世之策,进而成为中国政治传统的精髓,有人称之为“中国政治最重要的隐蔽结构和潜规则”。

    何以叫做“隐蔽结构和潜规则”?因为奉行这一政治路线的统治者,对法家的一套,是只做不说;对儒家的理论,则是只说不做。也就是说,外面是儒家的,内在的逻辑和手段却是法家的。这种“外儒内法”的一明一暗两条线,从汉武帝以来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

    易中天在《百家讲坛》上形容说:“我有一个说法,就是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儒家变成执政党,但是实际上是儒法共制。所以外儒内法,阳儒阴法,都是执政党,道家变成在野党,墨家变成地下党。”

    先秦时期的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本来是在理念上完全不相容的两个思想体系。儒家文化的核心是“仁”,重人生,务实用,看重群体关系,强调伦理道德,注重个人对社会发展的义务,有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而法家,顾名思义,主张“以法治国”, 相信“仁义惠爱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韩非子·奸劫弑臣》)法家以人性的自私、自利、自存等阴暗面为出发点,其思想源流,可以上溯到荀子的“性恶论”。荀子云:“凡人之情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性恶篇》)又云:“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为圣王,兼制人,人莫得而制也,是人之情所同欲也。……名声若日月,功绩如天地,天下之人应之如影响,是又人之情所同欲也。”(《王霸篇》)每个人皆贪得无厌、欲无止境,皆追求富贵、名利和权势,这是针对社会现实的治乱而做的理论预设。

    荀子的学说是稷下学术的集大成者,其思想又深受齐法家影响,他的“隆礼重法”思想就直接来自齐法家。儒家的政治学说传承到荀子这里,出现了重大变化。荀子首先提出以礼为主、以法为辅之政治模式,强调礼之作用,认为“礼者,人道之极”,(《礼论篇》)甚至可包容天地;然后又深刻了解儒家专守礼治之严重缺陷:儒家经典说到底是道德的学问,适于“修身养性”,而不适于治国。诚如林语堂先生所言:“中国如果每走一步都履行如儒者的责任,则不能绵亘五千年而存在。”这是认为,儒家实质是道德的教化者,而道德的“善”并不能在根本上遏制人性的“恶”。

    故此,荀子崇尚一方面以礼德化之,另一方面又须以强制性之法推行儒家的自上而下、尊卑有序的“礼”,二者相辅相成,才能收到良好的政治实效。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和帮助秦始皇扫平六国的另一法家代表人物李斯均是荀子的学生,韩非子的经典名言“有材无势虽贤而不能制不肖”(《韩非子·功名》)就来自于荀子的“礼”要靠强制力来推行的观点。荀子的政治学说“上承孔孟,下开韩非”,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政治学说的中枢。近代梁启超说:“自秦汉以后,政治学术皆出于荀子。”(梁启超《论支那宗教改革》,收入《饮冰室文集》之三,中华书局,1989年3月,56页)谭嗣同也说:“二千年来之学,荀子也。”(谭嗣同《仁学》,见蔡尚思、方行编《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98年6月,337页)

    荀子修正孔孟儒学,改变了孔孟圣贤在世时一直“不能用”(司马迁语)的窘境。他的两大弟子,如果说韩非为法家思想之理论家,李斯则堪称法家思想之政治实行家。韩非将法术势合一成为赤裸裸的专制集权理论,因而韩非之论点极受秦王喜爱。李斯则将崇法尚刑的主张进行了极端化的发挥和改造,并应用到政治实践当中。在李斯的倡导下,秦朝贯彻了“以法治国”的思想。从制度上,秦朝设置了专职的狱吏,要求各级官吏都要修习法律,并将其作为考核官员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用法制来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李斯提出以法为教、禁绝私学,也即将法作为教化民众的唯一思想指针。

    先秦法家是主张轻罪重罚的,他们认为只有实行轻罪重罚,才能彻底地使人们因为害怕受罚而避免犯罪,从而求得大治。他在给秦二世胡亥写的一封书信中详细阐述了他的主张:“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然而,秦始皇凭借“严刑峻法”治理国家,结果导致的却是秦朝的迅速灭亡。

    一扫天下的强秦只存在了15年便二世而亡,成了中国历史上最短命的政权,其教训何在?这不能不引起汉初领导者的高度重视。秦的灭亡证实,君王除有法治、威势,仍须墓得民心,政权才得以保固。这使得荀子又儒又法之理论深为统治者所喜爱。至汉代,荀子之威望日高。司马迁于《史记·儒林列传》中曾云,自孔子死后,“孟子、荀卿并列,咸遵夫子之业而润色之,以学显于当世。”司马迁于是将荀子和孟子并列为《孟子荀卿列传》,认为荀子曾于稷下学宫“三为祭酒”,齐襄王时“最为老师”,亦言其“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于《吕不韦列传》亦云:“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财富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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