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论权
《财富》(中文版)-- 在《论语》中有三处提到了“权”:《子罕》“未可与权”;《微子》“废中权”;《尧曰》“谨权量”。
“废中权”是《论语·微子》孔子形容虞仲、夷逸的话,原文全句是“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何晏集解引包咸曰:“放,置也;不复言世务。”中,合乎。身中清:自身合乎纯洁清高。废,发的通假字。“发”、“废”可通假互用,高亨先生在其《古字通假字典》中做过说明。《释文》:“废作发。”“废中权”是说行为主张合乎权变之道。
权,在这里意味着合乎时宜或情势。权的本义是秤锤,也叫秤砣,《广雅·释器》中有“锤,谓之权”的说法。而衡则是秤杆,我们今天常说的“权衡”,其关系也就是秤砣和秤杆的关系。“权”和“衡”一样,都是一种称量的物器,统称“衡器”。《论语·尧曰》:“谨权量,审法度。”量是量器,用以量流体的容积。权是秤锤,用以秤固体的重量。
《〈论语·尧曰〉集解》:“权,称也”,《史记》中也有“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的说法,在《汉书》中说得更明白:“权者,铢两斤钧石也”。这就是所谓的“五权”,即五种关于重量的单位:铢、两、斤、钧、石。
斤,本意是斧头,作为一种常见兵器,成为重量的单位。一斤等于十六两,一两等于二十四铢。铢有金字边,提示我们“权、重”与青铜这种固态材料的初始关联。比如,三铢钱指用重三铢的青铜所铸造的铜币;五铢钱又名半两钱,指用五铢青铜所铸造的铜币。钧:金字边,也是一种权重的工具。石:既是容量的单位,十斗为一石;同时也是重量的单位,一百二十斤为一石。《汉书·律历志》:“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未可与权”,《论语集注·微子第十八》提出:“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适,往;适道,就是志于道,追求道之意。意思是说,可以同他一道学习的人,未必可以同他一起追求道;可以一起追求道的人,未必可以同他一起坚持道而不变;可以同他一起坚持道的人,未必可以同他一起通权达变。
“权者称也,所以别轻重。”(《春秋公羊传·桓公十一年》)《孟子·梁惠王上》也说:“权,然后知轻重。”权后来被引申为灵活变通。由上述《论语集注》的话可见,由学而道,由道而立,由立而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提升过程,而权衡达变则是这个过程的最高境界。
孔子的一生处事为人处处体现“权”。儒家虽经世,然而却经常面临思想主张无法付诸现实社会之窘境。因而,先秦儒家并非固定不变地死守规则,或主张绝对的权威教条,而是会因不同对象如人、物、事或时空等条件的变动,主动将原先秉持的道做适度的调整。换言之,先儒的道德主张是相对性的。正如孔子所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人能够使道发扬光大,而不是道使人的才能放大。
在孔子看来,古代的圣贤虽然在道德上令人景仰,却往往是固执一端而不知权变。在《论语·微子》中,孔子点评了超绝于世的“逸民”,计有: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并自信地说:“我和他们都不同,没有什么可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孔子不同于古代圣贤的地方,就在于他懂得权变。既不降志辱身以求进取,也不隐居避世脱离尘俗,可以与不可以都不绝对化。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权变呢?这就要掌握“时”。首先要审时度势,认清时势发展的趋向;其次要随时变通,采取适当的行动以顺应时势的变化。孟子对此十分景仰,称赞孔子是“圣之时者也”,懂得“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的道理。(《孟子·万章下》)
这样讲,不是也可以把孔子叫做投机主义者了吗?不然,宋邢昺《论语》疏讲到“逸民”时说:“我之所行,则与此逸民异,亦不必进,亦不必退,惟义所在。”“惟义所在”这四个响当当的字,就是孔子权变的标准。
孔子曾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论语·里仁》)朱熹集注:“适,专主也。《春秋传》曰‘吾谁适从’是也。莫,不肯也。比,从也。谢氏曰:‘适,可也。莫,不可也。无可无不可,苟无道以主之,不几于猖狂自恣乎?此佛老之学……圣人之学不然。于无可无不可之间,有义存焉。’”即君子对于天下的人和事,是无所谓可也无所谓不可的,但一定要符合道义的原则。
生当一个礼崩乐坏、天下无道的时代,对于孔子来说最大的义,莫过于匡正。有时,为了实现这一原则,某些具体的方法是可以灵活运用的。只知道一味坚守原则而不知道随时变通的,是浅陋固执的小人,正如孔子所说:“言必信,行必果,然小人哉!”
孟子对此阐发得更为清楚:“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孔孟的论述一反一正而观点却一脉相承,都是反对一味地“言必信,行必果”,要求“惟义所在”,一切用“义”来衡量。只要合乎“义”,也就“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了。(财富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