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产者,我们对各种盗版恨得牙痒痒,理由很充分——图书盗版,不就让出版社和作者颗粒无收了吗?但知识产权也并非天然正义。齐泽克写了一本令人读过之后心情不佳的书,《生活在时代的尽头》。他说,知识产权会让语言、教育“私有化”。齐泽克认为比尔•盖茨富可敌国的原因是“他部分私有化了属于我们所有人的公共空间、交往的工具和在网络上交往的语言”,于是人们彼此交流的时候,比如写电子邮件的时候,都要通过盖茨的产权,需要向他支付租金。
有人揭竿而起,对抗不公正的知识产权保护。永远年轻的亚伦•斯沃茨是反抗运动的悲剧性旗帜。他曾在2008年写下《游击队开放访问宣言》,把“盗版”重新定义为“解放信息”,呼吁“游击队员”们“夺回信息,无论它们被存在何处,复制它们并与全世界共享”。
站在与齐泽克——或亚伦•斯沃茨,或朱利安•阿桑奇——相反的立场,我们也可以说,不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不保护创新的劳动,低估发明的贡献。但适当地反思知识产权制度的弊端,可以理解开源软件的伦理动力。
而商业动力更具现实性。考察四个角色:用户,开发者,技术供应商,政府。用户今天不仅仅出于价格因素选择开源软件,倪光南院士曾说,性能更关键,很多用户选择开源软件是因为只有开源软件能满足他们的需求,比如阿里巴巴和亚马逊都基于MySQL数据库建设各自的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开源意味着有一个汇集了大量开发者的技术社区,软件的维护和定制开发人才可以从技术社区中找到。熟悉相关技术的人才相对丰富,正是用户选用开源软件的一大理由。
说到开发者,他们为开源软件贡献时间和才智的动力在哪里呢?受到数字世界游击队精神的感召,在社区中获得高手切磋的满足感,用开源的代码库解决自己工作中的问题,或者仅仅出于志愿服务的追求。如何使用各种激励手段,吸引更多程序员加入开源事业,是开源技术供应商最关心的话题。
既然是技术供应商,就有盈利的需求,或者说,盈利是开源软件技术供应商的动力。不能销售软件的使用许可,怎么才能盈利?一般的路径是,根据不同用户的需求,把有用的开源软件组合起来,在其上稍作开发(根据开源软件的共享原则,这部分新增开发的代码也应公开),免费提供给用户,并向他们提供收费的咨询、维护和升级服务。
政府也支持开源软件。以中国政府为例,信息产业的主管部门至少在开源软件中看到两种价值:一是由于技术的充分共享,可以高效培养大量的技术人员,提升中国软件产业的整体水平;一是开源与闭源相比,由于代码透明,技术后门带来的安全隐患被降到最低。工信部软件服务业司陈伟司长2014年12月在中国首届开源云计算大会上说,完善产业支撑环境,推动开源软件的发展,要“形成国家的意志,形成国家的规划”。政府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从改进教育出发培育未来的开源开发者,对开源软件的技术供应商提供奖励或其他支持,订立技术和服务标准,引导用户采用开源软件,等等。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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