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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花落谁家

移动互联网花落谁家

Michael V. Copeland 2009年11月12日
移动互联网正在快速发展,整个智能手机业发展声势浩大,但在上面做广告?那手机可太小了。

    作者:Jon Fortt

    AdMob首席执行官奥马尔•哈默伊(Omar Hamoui)并不把自己太当回事。最近我和他共进午餐时,他看着菜单上的美味汉堡,问自己的员工蒜泥蛋黄酱是什么,丝毫没有不好意思。

    他耸耸肩,解释说他通常都是匆匆抓个便宜的三明治,所以不习惯这种要用餐巾布的高档午餐。

    哈默伊的随和还表现在其他方面。AdMob总部位于加州圣马特奥市,那里没给他设办公室,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工作间。一排电脑的尽头处就是他办公的地方,周围并排的是其他工程师。

    大家已经读到了,我的同事迈克尔•科普兰(Michael Copeland)不太看好谷歌花7.5亿美元收购AdMob。这里简要阐明一下我的不同观点。我认为AdMob交易既是项不错的商业行为,也表明哈默伊还可以融入谷歌,因为搜索巨人头脑很清醒,必要时肯放得下面子。

    我来解释一下。AdMob的手机广告模式与谷歌完全不同。谷歌试图从自己相当成功的在线广告中挤出部分给手机广告,而AdMob一贯以来将手机看作一种独特的设备。二者之间的差异并非只是理念而已,有时会引起这两个满是激情的竞争对手矛盾突然爆发(有点像我和科普兰)。

    今年七月,《财富》的头脑风暴技术会议(Brainstorm Tech conference)上实际已经冒出了火花。在我参加的“手机的未来”早餐会上,谷歌工程副总裁维克•贡多特拉(Vic Gundotra)争辩说谷歌的手机广告技术更胜一筹。哈默伊安静地听着,然后进行了反驳。而在观众席上,AdMob副总裁詹森•斯佩罗(Jason Spero)小声咒骂着告诉周围人谷歌净是这种话。

    坐在斯佩罗附近的一名谷歌员工录下了刚才斯佩罗所说的话。早餐后,贡多特拉便和斯佩罗碰上了.贡多特拉不经意地说了句,意思是如果把录音放在网上,AdMob的面子会很不好看。用意很明显:说我们时注意着点。

    不到四个月,过去的已成为过去。谷歌认识到AdMob更有把握在手机市场取得必胜,所以决定在它身价上涨或者被微软(Microsoft)或雅虎(Yahoo)收购前买下它。

    确实可以把它看成是问题的表现,可以认为谷歌习惯花大价钱,却没能在在线视频或手机广告等新兴市场上推出好产品,让活力充沛的新秀们占了上风。

    但还有一个观点:谷歌知道如何挑起竞争。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曾公开宣布手机广告是他发展战略的重要部分,可能会和谷歌核心的基于电脑的业务不相上下。如果施密特真这么认为,那么AdMob现在的收入少也就无关紧要了,重要的是AdMob有合适的人选和技术赢得手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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