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与声誉: 谁能为安达信翻案?
作者: 姜汝祥 美国有专家做过研究,如果以十分制来计算声誉的话,一分之差,对一般公司的损失大约相当于 5,150 万美元,而对那些在《财富》500 强榜上的公司,在声誉上的一分之差,则相当于 5 亿美元。 这一研究的结论是: 尽管公司的规模和行业都不一样,但声誉每变化 10%,就会引起大约 1%~5% 的市值变化。比如 1982 年,强生公司的泰诺胶囊被查出含氰化物,强生公司的市值下降了 14%,约为 10 亿美元。1989 年,埃克森公司的油轮在阿拉斯加发生了原油泄漏,造成严重污染,这一事件导致埃克芍市值损失 30 亿。 但这只是就一般事件而言的,在特殊情况或特殊事件下,有些声誉的损失却是毁灭性的,比如著名的安达信事件。作为当时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安达信有 89 年的历史,员工数量达 2.8 万名。2001 年 8 月,就在美国证交会(SEC)对安然公司进行调查时,发现安达信在向安然提供审计、会计和专业咨询等服务中,涉嫌做假。 然而,在取证过程中,调查人员却发现相关的文件已被销毁,而且是在公司高管的授意下进行的。2002 年,安达信被美国休斯敦联邦法院认定妨碍司法调查罪名成立,罚款 50 万美元,并禁止它在 5 年内从事相关业务。随后,这家老字号的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宣布倒闭。 安达信事件直接导致了著名的《萨班-奥西利法案》的诞生。在这部美国会计改革法案中,任何个人和单位通过更改、毁坏、隐藏文件资料等方式阻止和干涉政府调查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而审计部门有责任保存相关档案 5 年以上。 故事似乎到这里就结束了,但 2000 年 5 月 31 日,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 2002 年地方法院对“安然倒闭事件”中安达信公司所作的有罪判决。在一份由院长威廉 伦奎斯特亲自起草的判决中指出,审理此案的全体法官一致认为,“陪审团的原判决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存在缺陷。”按照美国法律,最高法院撤消这项判决后,此案又将被打回到联邦法院重审。审判的结果,也许对安达信的合伙人很重要,但对安达信的未来却并不重要,因为没有人会相信,安达信还会东山再起。正如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教授布拉顿所说的那样: “安达信并不是因为审计安然公司的账目而被起诉,而是因为在安然倒闭后不久销毁安然公司的有关文件而被控告。最高法院的裁决可能对于安达信案件遗留的一些诉讼有影响。但是无论怎样,对于一个以信誉为重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在遇到这种声誉危机之后,已经没有重组的意义了。” 中国也有类似于安达信事件的案例,那就是三株事件。1996 年 6 月,湖南常德一位叫陈伯顺的老汉买了 10 瓶三株口服液。服用 8 瓶后,陈老汉浑身溃烂,被医院诊断为“三株药物高蛋白过敏症”。其后,陈老汉病情不断反复,于是年 9 月初死亡。随后,其家人把三株告到了常德中级人民法院。1998 年,常德中级法院判三株为不合格产品。 这条爆炸性新闻使三株陷入危机,一时间销售掉入谷底。戏剧性的是,到 1999 年 4 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称现有证据不能认定陈伯顺死亡与服用三株口服液的因果关系,撤销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 这一判决经媒体公布之后,并没有拯救已接近关闭状态的三株,一个销售额近百亿的著名公司,就此退出业界。 为什么无论安达信最后的判决如何,它死亡的结局都不会改变?为什么像三株这样明显是误判的官司,也会摧毁一家声名显赫的公司? 我相信没有人怀疑安达信的专业能力,甚至没有人怀疑大部分安达信员工所具有的职业水准,但为什么在安然事件后,安达信要以破产结束其近百年的历程?我觉得,从安达信和三株这类事件中,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比起这些公司强大的能力来,信任是更为基本的前提。我们能够接受一个不够强大、但是不欺骗我们的公司,我们无法接受那些足够强大、但是会欺骗我们的公司。 很简单,愈是那些声名显赫的公司,愈有能力操控我们这个世界。他们做起坏事来,对我们的危害也愈大!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希望所有强者都应当保护弱者,而不是欺压弱者。所以,作为普通消费者的我们,给了那些强者以“特权”─我们的信任与尊重。反过来,我们也要求这些强者对自己有极高的自律精神。对于我们尊重的英雄,除了法律之外,我们还有另一套标准,那就是我们的信任。一旦你失去了我们的信任与尊重,哪怕你可以在法律上就某件事证明你的清白,但社会人心却早就通过你日常的所作所为下结论了。 所以,我建议那些心存侥幸的 CEO 们,特别是那些声名显赫的大公司 CEO 懂得,真正支撑财富的是你的声誉,以及声誉背后消费者的尊重与信任,而不是强大的资产、规模与技术。如果你对此还有怀疑的话,那么时常品味一下杰克•韦尔奇在自传中所说的一句话吧: “我们没有警察,没有监狱。我们必须依靠我们员工的诚信,这是我们的第一道防线。” 相关稿件
|
500强情报中心
|
深入财富中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