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乔布斯的图书
这正是成功对一个人的影响:15 年前,兰道尔·史卓思(Randall E. Stross)在《乔布斯和下一大事件》(Steve Jobs and the NeXT Big Thing)中把不愿听取客户意见视为乔布斯的一个主要缺点,是导致他最终下台的主要原因。史卓思的这本书主要描写了 Next Computing 的失败过程,这是乔布斯在被苹果扫地出门期间试图创建的一个企业。该书是“讨厌鬼乔布斯”一类中的优秀范本,至少就其咒骂的激烈程度而言确实如此。史卓思是莫瑞茨之后遭乔布斯拒绝合作的记者之一,你肯定能从字里行间读到作者的一丝愤怒,例如在一页之内作者就用了如下文字来描述自己的主人公:“傲慢的不经心”,“不仁慈的”,还有“被自己选择性的历史记忆羁绊的”和“毫无歉意的势利眼”。同一时期的另一本书《苹果:商业黑幕、自大狂与错误制造者》(Apple: The Inside Story of Intrigue, Egomania, and Business Blunders),尽管报道总体上坚实有据,但作者还是插进了一些抨击性的预测。例如,“后记”中写道:“说到底,我认为,苹果自身无法做到这一点。”该书的最后一句是:“苹果需要一个奇迹。” 阿兰·多伊奇曼(Alan Deutschman,曾任《财富》杂志记者)在《史蒂夫·乔布斯复出记》(The Second Coming of Steve Jobs,2000 年出版)一书中部分描述了这一奇迹。这本书标志向可怕的天才史蒂夫·乔布斯类型的平稳过渡。该书可能是商业上最为成功的乔布斯传记了,它慷慨地肯定了多伊奇曼所认为的乔布斯成功的关键要素(“支持他人的创造性成果”),并详细记述了乔布斯重返苹果之后推出的大变革计划。但是,多伊奇曼同时也用了几十页的篇幅揭露乔布斯个性的丑陋面。比如,乔布斯及其伙伴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对一个倒霉的工程师实施的一次恶作剧,其无情和无聊程度令人侧目。 这份书单上的其他传记还包括:安迪·赫兹菲尔德(Andy Hertzfeld)的《硅谷革命》(Revolution in the Valley,2005 年出版),它就像是苹果成立初期的纪录片,由一位 1979 年加入苹果公司的软件工程师讲述的一系列片段组成,对乔布斯充满了尊敬和友好的致敬。杰弗里·扬(Jeffrey S. Young)和威廉·西蒙(William L. Simon)合著的《缔造苹果神话:史蒂夫·乔布斯传》(iCon: Steve Jobs, the Greatest Second Act in the History of Business,2005 年出版)令乔布斯十分震怒,苹果公司高管甚至认为有必要把该书出版商的所有图书从苹果零售店中撤架。(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是出于愤怒,不过从文学批评的角度看,也是站得住脚的。)丹尼尔·莱昂斯(Daniel Lyons)的《乔布斯的秘密日记》(Options: The Secret Life of Steve Jobs) ——又名“骗子史蒂夫·乔布斯”——向读者展示了一个道理:短小精悍的故事如果拉长篇幅,就会成为枯燥乏味的东西。 林茨迈尔 (Owen W. Linzmayer)的《苹果传奇(第 2 版):全球最具色彩公司的权威成长史》(Apple Confidential 2.0: The Definitive History of the World's Most Colorful Company,2004 年出版)也许并不权威,但它收集了许多有关乔布斯和苹果公司的有趣名言,是一部名副其实的名言集。(一位记者问微软是否会为乔布斯的 Next 开发软件,比尔·盖茨(Bill Gates)回答说:“给它开发?我呸!”)1985 年,约翰·斯卡利(John Sculley)炒了乔布斯的鱿鱼。关于乔布斯与斯卡利之间的恩恩怨怨,大家不妨阅读弗兰克·罗斯(Frank Rose)的畅销书《伊甸之西》(West of Eden,1989 年出版)。前首席执行官斯卡利和吉尔·阿梅里奥(Gil Amelio)都曾在自己的书中——斯卡利的《苹果战争——从百事到苹果电脑》(Odyssey: Pepsi to Apple)、阿梅里奥的《甜苹果?酸苹果?》(On the Firing Line)——讨伐过乔布斯,但斯卡利书中记载的乔布斯的一段名言,比任何数量的描述,无论敌意的还是友好的描述,都更能说明他的性格和眼光。时年 27 岁的乔布斯在挖百事可乐公司(Pepsi-Cola)总裁斯卡利到苹果公司时说:“你是想下半辈子都卖甜水,还是想接受一个改变世界的机会?” 如果你想获得对史蒂夫·乔布斯本性最可靠的分析,有一本书揭露了特别多的信息,尽管它根本未提及苹果公司,更不用说提及 Next 和皮克斯公司(Pixar)了。同样,它也根本没有提及史蒂夫·乔布斯。这就是广受尊重的小说家莫娜·辛普森(Mona Simpson)1996 年的新书《一个凡人》(A Regular Guy)。它并没有要刻意隐瞒主人公的真实身份。从该书的开篇之句——“他是个忙得连冲马桶都没有时间的人”——读者一眼便能猜出主人公托马斯·鲁道夫·欧文斯(Thomas Rudolf Owens)其实就是乔布斯。他很挑剔,极端自我陶醉,尽管腰缠万贯,但仍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身穿牛仔服、赤脚出席董事会的人”。他被自己亲手聘请的人排挤出公司。他为了换取前女友在协议上签字,保证不披露他们之间的关系,送给她几套房屋。欧文斯有个女儿,刚开始与她断绝关系,后来又接纳了她(他说,“世界上 3% 的人都可能是她父亲”);他“对笑话的反应极其迟钝”;他的生活“充满了幸运”。但是,他很聪明,具有个人魅力,并且高度忠诚于他所在乎的人。 莫娜·辛普森应该明白——史蒂夫·乔布斯是她的胞兄。 译者:郑欢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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