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大战雪佛龙
乔·伯林杰(Joe Berlinger)站在纽约市的独立电影频道中心(IFC Center)一栋人头攒动的屋子前,打趣说他感谢雪佛龙石油公司(Chevron)帮助他在2009年拍摄的纪录片《原油》(Crude)获得了不错的票房成绩——即便不是出于正当的原因。 6月22日夜里,伯林杰和《超码的我》(Super Size Me)制片人摩根·斯珀洛克(Morgan Spurlock)共同主持了一场集资活动,为他控告雪佛龙公司的官司筹集资金,因为后者在4月提出法律诉讼,试图得到该片长达600小时的剪辑废片。如今,美联社(Associated Press)、美国广播公司(ABC)、全国广播公司(NBC)、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道琼斯(Dow Jones)、家庭影院电视台(HBO,它和《财富》杂志一样,都隶属于时代华纳集团)、《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华盛顿邮报》(Washington Post)及其他媒体巨头都提交了支持这场诉讼的“法庭之友”陈述,认为此案适用于宪法第一修正案判例。它们担心,法庭如果判决雪佛龙公司胜诉,将会削弱所谓的记者特权,使第三方更容易迫使记者交出自己的记录本或录像带。 《原油》这部纪录片叙述的是一群厄瓜多尔印第安人控告德士古石油公司(Texaco,2001年为雪佛龙公司所收购)的长达17年的艰难过程。他们指控德士古公司在1972~1992年间大量倾倒原油和有毒垃圾,要求赔偿数百亿美元的损失。雪佛龙公司要求对方交出这些剪辑后不用的废片,希望能够证明一位由厄瓜多尔法庭指定的中立专家——此人在2008年建议雪佛龙公司赔付270亿美元的损失费——同原告方的律师团之间有着未公开的关系。
雪佛龙公司针对的是《原油》一片由Netflix在线电影租赁公司发行的版本,因为该版本里有一些DVD版或影院版里没有的镜头,这些镜头表明,该专家的一位主要助手曾经与原告及其法律顾问会面。代表雪佛龙公司的律师兰迪·马斯特罗(Randy Mastro)说,这一问题同本案的具体细节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他说,这决不是“对未来的记者或制片人的恐吓”。伯林杰说,他是根据原告首席律师的建议剪掉那些镜头的,因为后者觉得那些镜头令人费解,而那次会面其实无关紧要。 导致这个案子成为让媒体界同仇敌忾、但有点诡异的“集结号”的原因是,5月的法庭裁决同意了雪佛龙公司的请求,因为曼哈顿联邦法官刘易斯·卡普兰(Lewis A. Kaplan)发现,伯林杰没有对其拍摄对象进行保密,而在同类案例中本应如此。他说,这表明那些剪辑废片可以公诸于众。但是,在范德比尔特法学院的第一修正案专家戴维·赫德森(David L. Hudson)看来,此案的意义在于,这次一致通过的裁决,有可能开创一个先例——而卡普兰则在电影制片人是否拥有和记者一样的特权这一问题上和稀泥。 尽管如此,代表“法庭之友”一方的第一修正案权威律师弗洛伊德·艾布拉姆斯(Floyd Abrams)承认,和解也是一个选择——至少对他的当事人来说是如此。“如果法庭裁定某些材料应当交出来,这也许不会对该行业的其他分支产生多大影响。”7月14日,美国上诉法庭纽约第二巡回庭将听取双方的辩论——而我们很可能会在该案中听到比单个案例本身的意义大得多的内容。 译者:于少蔚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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