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置业,“自由”有边界
作家史铁生在他的中篇小说《礼拜日》中曾经写道:“自由是写在不自由之中的一颗心。”他身体残障,还经历过别说是个人财产,连个人思想都不许有的时代,对自由的理解显见得入木三分。如今这种在束缚中的渴求和由此逼出的超出常人的智慧都已经随他而去,这是个全新的时代,我们曾经被禁止的个人意识井喷式爆发,我们不再认可界限,不再容忍悖论,高举个人自由的大旗勇不可挡,好像一切都应当为此让路。反倒是在一开始就把自由理念注入骨髓的美国,“自由”与“不自由”之间连体婴一般密不可分的奇妙关系似乎才更容易被人们平心静气的接受,成为维持这个社会运作的公共法则之一。
话题就从一个朋友在纽约买房后的遭遇说起。按照本地的物业所有权规矩,这幢独门独户的别墅连头上一片天脚下一方土都属于业主,房子里的一梁一柱照理说更应当任由业主处置。房子状况不错,朋友也懒得再多费功夫,只为方便在地下室多装了个抽水马桶,就急着把房子租了出去。
招来的房客有点不靠谱,常拖欠租金,大半年以后朋友费了翻周折终于送走了这尊神,正想着再找个好人家入住,却迎来了政府的房屋检查员,说是有人告这所房屋非法改建,例行检查。告状的人不用说也知道是谁,朋友自认身正不怕影子歪,装修都没做,哪来的改建?没想到检查员盯着地下室的马桶看了半天,随即给他开了张罚单。朋友英语不灵光,拿着罚单跑来问我:“我在自己的房子里装个马桶都不行吗?”
问题的正确答案是:不是不行但必须先向政府申请。这听上去似乎有点匪夷所思,但其中逻辑却并不难懂:装马桶涉及到水管改道,相当于改变了房屋结构,如果安全不过关,不仅威胁到自家安全,也可能会殃及邻里,私人行为涉及到公众利益,就进入了政府监管的范围。
来自中国的买房大军涌入纽约后,这样的故事越来越常见,有把自家的公寓出租给短租游客受罚的、有因为人不在纽约没能按规定清除自家门前的积雪而吃罚单的(这种情况要雇人清扫以免除法律责任),但只是吃张罚单还算是其中幸运的。
世联地产董事长陈劲松跟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也是中国人在纽约买房出租,几个月后房客开始拖欠房租。房主远在中国,托地产经纪前去察看,发现房客在屋里种上了大麻。纽约的法律大都是为保护房客而设,房东要想赶走赖租的房客很多时候得在房屋法庭耗上几年。按照中式“土豪”的思维,惹上这种麻烦事不如干脆把房子丢在那儿不要了,权当破财免灾。但在纽约这只能让房主死得更惨,不仅还得接着付地税,任何人在房子里进行的违法行为房主也都有连带责任。现在这位不幸的房主为甩掉这块“烫手的山芋”支付的律师费已经超过了房子本身的价值。
要说房屋买卖、出租本身就涉及非常复杂的权责问题,事主对此或许多少都有些心理准备。那些在草长莺飞、阳光灿烂的愉悦氛围中突如其来的棒喝才更让人猝不及防,比如在海滩吸烟、在公园挖野菜、在自家院子里晾衣服都可能招来说一不二的执法人员,让你握着罚单瞠目结舌,只能拼命掐自己看是不是能从一个怪诞的恶梦中醒来。
纽约的51名市议员主要的工作就是立法,每年通过百余条法案,那些限制个人行为的内容决不是我们熟悉的“五讲四美三热爱”就能概括的。但这些碍手碍脚的规矩之所以没有逼得这里热爱自由的人们揭竿而起,而是引得大家小心翼翼的自我检视,与纽约的机场客机误点时乘客不去砸前台而是耐心等待是同样的原因:只有为每个人的自由设定边界,所有人共同珍视的自由才能长久,这一点社会越成熟人们就越容易理解。(财富中文网)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