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会计师公会反对内地禁令
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日前就中国大陆拟取消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为内地企业提供境外上市审计的临时执业许可一事发表了意见。
毫不奇怪,香港会计师公会对此持反对意见。大陆的这份《征求意见稿》一旦生效,将对香港审计行业构成极大冲击,也会导致为很多内地小公司在美上市提供审计的、总部位于美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倒闭。
《征求意见稿》对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影响可能不大。四大将来可以轻松地把工作移入中国内地,因为它们的内地成员所拥有专业技能以及必要的美国和中国执业许可。四大的香港办事处规模可能会显著收缩。
香港交易所将需要修改条例,允许四大在中国内地的分支机构在红筹股和民企股文件上签字,正如现在允许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在H股文件上签字一样。
内地的这份《征求意见稿》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它要求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将全部审计工作委托给中国内地的成员所,但仍对审计承担完全的责任。香港会计师公会指出,这个规定将违反《香港审计准则第600号》(HKSA 600)所列审计标准。它也将违反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审计标准的主审计师规定。负责具体审计工作的审计师须承担审计责任并签署意见。
解决这个缺陷的办法是由中国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签署审计报告并承担全部责任。这一点对于四大的中国分支机构而言不是什么问题,这可能也是它们今天应该就已经在做的事情。
我认为中国内地的《征求意见稿》可以与日前在渣打(Standard Chartered)案中判定安永(EY)败诉联系起来。通过禁止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提供审计服务,中国内地监管部门可以确保审计工作文件不会被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给境外(包括香港)监管部门。(财富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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